各学院、直属系:
为建设阳光、健康的校园体育文化,更好地改善我校学生体质和精神面貌,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根据《中山大学“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要求,自2017年起,开展“春季长跑月”和“秋季长跑月”活动。“春季长跑月”活动已如期进行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就“秋季长跑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条件开展活动的院系积极参与。
一、主办单位:中山大学体育部
二、实施单位:有条件开展活动的学院、直属系
三、活动时间:秋季长跑月为本学期第6周至第9周。
四、活动地点:开展活动学院、直属系所属校区、校园。
五、组织形式:院系根据具体情况以学院、专业、年级等为单位,组织集体形式的长跑活动。
六、要求:
(一)开展活动的院系应建立相关的组织和管理措施,能够有效开展长跑活动并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
(二)开展活动的院系在每个长跑月期间组织10次以上的活动,每次活动时间大于30分钟,并做好参加学生的考勤工作。
(三)开展活动的院系请于10月13日(周五)前选派一名活动负责人并将负责人信息(院系+校区+秋季长跑月+负责人+电话)报送体育部(邮箱:124004990@qq.com)进行登记备案,体育部仅接受该负责人提交的活动资料。
(四)院系提交的活动资料包括:考勤表(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积分登记表》(加盖院系公章)、活动现场照片、策划书,共计4件。
七、奖励:
(一)对参加并完成长跑练习的学生给予体育课外积分奖励,每次奖励1分。参与组织工作的学生,每两次奖励1分,不足两次的部分不计分。学生所获得的体育课外积分由各院系按照《体育课外积分管理指南》的要求,统一填写《电子积分登记表》,以院系为单位于11月6日—10日集中提交至体育部(邮箱:124004990@qq.com),请各院系负责人认真核对上报资料,上报后不予更改,同一名称的院系在不同校区独立开展活动,请务必注明所在校区,文件名格式:“院系+校区+秋季长跑月+负责人(已在体育部登记备案)+电话”。
(二)开展并按要求完成长跑月活动的院系,给予“院系阳光体育积分”奖励,春季和秋季长跑月各积50分。
八、注意事项:
(一)地点选择:应选择田径场或无车辆通行的校道作为活动场地,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
(二)循序渐进:参与活动的学生应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适宜的运动强度。在长跑月初期,宜采用低速慢跑,随着适应水平的提高,在后续的练习中再逐步提高速度。
(三)避免运动的情形。
1.有心脏疾患或其它严重疾病的学生,不得参加“长跑月”集体长跑活动。
2.遇感冒、生理期等情形,应暂停当次长跑活动,待身体恢复后再参加后续练习。
3.在长跑过程中出现严重的、不同以往的生理反应,如胸闷、恶心、呕吐等,应降低速度或停止跑进,改为走动,并告知一起练习的同学或老师。
4.其它不宜进行长跑的情形。
(四)热身与放松。
跑步开始前,应进行热身,如快步走、徒手操、韧带拉伸等;跑步结束后,应进行放松,如韧带牵拉、按摩放松等。
(五)紧急情况的处置。
活动期间,如遭遇健康、人身、财产等方面的紧急情况,参与活动的同学应发扬互助精神,积极协助遇到困难的同学,联络学院的负责领导和老师,必要时及时拨打校区(校园)保卫和医疗部门电话进行求助。
广州南校园报警电话:84110110、84111234
广州北校园报警电话:87330110、87331739
广州东校园报警电话:39332110
珠海校区报警电话:0756—3668110
通用报警电话:110、119(火警)、120(急救)、122(道路交通)
体育部联系人:张红星老师
联系方式:124004990@qq.com
中山大学体育部
2017年9月20日
文件名:院系+校区+秋季长跑月+负责人(已在体育部登记备案)+电话
文件格式:Excel电子表
内容:一个文件中只能有一个工作表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校区 |
积分数 |
参加活动 |
获奖途径 |
证明人 |
备注 |
1 |
15338071 |
黄** |
女 |
南 |
1 |
秋季长跑月 |
工作人员 |
张** |
|
2 |
16339072 |
刘** |
男 |
珠海 |
10 |
秋季长跑月 |
参赛人员 |
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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