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
为建设一流校园体育文化,加强各校区院系的交流,使更多的学生参与课外体育活动和竞赛,更好地改善我校学生体质,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根据《中山大学“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由我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秘书处体育部牵头,联合党委学生工作部、宣传部、校团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中山大学“康乐杯”学生十大体育赛事及两大品牌体育赛事实施方案》。经2016年3月25日中山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山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6年3月29日
中山大学“康乐杯”学生十大体育赛事及两大品牌体育赛事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 赛事总则
为贯彻《中山大学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建设一流的校园体育文化,充分发挥体育在人才培养中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提升全体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鼓励各院系积极地开展学生体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赛事目标
(一)服务于建设一流的中山大学校园体育文化。
(二)服务于中山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
(三)以体育赛事为媒介,加强多校区之间的交流和交往。
(四)服务于学生体质、品质的提升及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
二、赛事宣传
(一)宣传形式
1、官方信息发布平台
(1)校园网(宣传部、团委、中大体育等)、校报。
(2)移动端信息发布平台,官方微信、微信。
(3)官方媒体(报纸、电视新闻等)。
(二)宣传内容
1、学校体育规划、体育理念、主管领导讲话和访谈。
2、项目介绍(起源、发展、规则、礼仪、明星……)、竞赛日程、训练备战、赛场快讯、晋级信息、赛场访谈、幕后故事。
3、体育人的故事、形象代言人、学院介绍与访谈等。
4、赛事启动仪式的包装与宣传。
三、赛事保障
(一)承办单位将对每一项赛事购买赛事保险。
(二)所有参赛人员必须由参赛单位购买赛事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运动队报到时须上交由领队和所有运动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没有签名的运动员将不允许参赛。
(四)各参赛单位领队由各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并到场观赛。
(五)承办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赛场组织和指挥赛事过程。
(六)承办单位提供饮用水、场地、器械和医疗保障。
四、赛事运行
(一)赛事以一年两个学期为跨度,即从2016年3月开始至2017年2月结束。
(二)每年3月和9月初发布该学期的各竞赛项目的竞赛规程。
(三)每院系的竞赛总积分将由12项赛事的积分组成。
(四)对于武术、健美操、龙舟等高难项目将由专业体育教师进行赛前辅导。
(五)由承办单位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学生裁判员的培训。
(六)为公平竞赛,篮、排、足决赛阶段的主裁判将由校外裁判员担任;乒、羽、网、龙舟主裁判由体育部专项教师担任;田径、游泳、马拉松主裁判由体育部教师及体育管理班学生担任;武术、健美操主裁判由体育专项教师和校外裁判员共同担任。
附:自愿参赛风险及责任告知书
《自愿参赛风险及责任告知书》
赛事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生参加所有比赛都应该处于自愿,并遵守比赛规则和尊重裁判的工作。参赛人员应该认识到,参加任何体育比赛都可能有运动风险和不良反应。请所有参赛选手报名之前务必认真、仔细阅读《自愿参赛风险及责任告知书》,在您提交报名信息后即被默认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的一切内容,并请签署《自愿参赛风险及责任告知书》及提交以下免责声明。
1、本人自愿报名参加赛事。
2、本人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组委会及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所制订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措施。
3、本人身心健康,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如身体不适,将不参加比赛。
4、本人全面理解参赛可能出现的风险,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赛事组织机构作出的对于非承办单位原因造成的伤害、死亡或其他一切损失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之责任。
5、本人承诺在比赛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将立即停止比赛并主动请求医疗救护。
6、本人同意接受承办单位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
7、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的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签名:
日期:
第二部分 竞赛总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山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部
三、协办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各院系
四、赛事协助:中山大学各单项学生体育协会
五、赛事内容:
(一)、十大体育赛事:“三大球”(篮球、排球、足球)、“三小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武术、健美操。
(二)品牌体育赛事:龙舟(岭南特色运动项目)、校园马拉松(当今全球最热竞赛项目)
六、2016年比赛时间和地点
学期
赛事
比赛时间
分赛区
总决赛
备注
春季学期
篮球
及启动仪式
4月-5月
四校园
南校园
附各项竞赛规程
(见附件)
排球
4月-5月
珠海校园
龙舟
5月14日
东校园
羽毛球
5月6日
东校园
乒乓球
3月-4月
四校园
南校园
秋季学期
排球
9月-11月
广州三校园
南校园
各竞赛规程9月下发
足球
10月-12月
四校园
南校园
健美操
10月
东校园
武术
10月
南校园
网球
9月
四校园
南校园
游泳
10月
南校园
田径
11月
东校园
校园
马拉松
2017年
元月2日
南校园
七、竞赛办法:见附录一至附录五:春季学期各项赛事规程。
八、参赛资格
以院系为单位参赛,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医学运动禁忌症。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体育部体育管理专业的高水平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所有赛事。政务院高水平运动员参加田径、游泳比赛,名次单列,排球专项高水平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排球比赛。各项赛事对参赛资格有特殊规定的,遵照其规定执行。
九、录取名次与计分
(一)田径、游泳
各单项录取前8名,均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双倍计分,破校记录在团体总分加10分,同一单项多次破记录只加分1次。
(二)网球、乒乓球
各单项录取前8名,均按9、7、6、5、4、3、2、1计分,团体赛按18、14、12、10、8、6、4、2计分。各校园比赛计取前4名,单项按6、4、2、1计分,团体按12、8、5、3计分。分数可累加。
(三)羽毛球
个人赛:比赛奖励前12名,分别计14、12、11、10、9、8、7、6、5、4、3、2分;团体赛:比赛奖励前12名,分别计28、24、22、20、18、16、14、12、10、8、6、4分。
(四)篮球、排球、足球
录取前12名(南区2名、北区3名、东校4名、珠海3名),计分按65、60、55、50、45、40、35、30、25、20、15、10;凡参赛未获奖院系计2分。
(五)武术
录取前8名,均按12、10、9、8、7、6、5、4计分。
(六)健美操团体赛
录取前8名,按32、28、26、24、22、20、18、16计分;凡参赛未获奖院系计2分。
(七)龙舟(品牌赛事)
录取前8名,均按32、28、26、24、22、20、18、16计分;凡参赛未获奖院系计2分。
(八)校园马拉松(品牌赛事)
各参赛单位按照报名人数,每人计1分,最多计50分;
十、赛事积分统计与奖励
每年1月10日前由体育部汇总各院系在上一年度所参赛项目中获得的分数,累积成该年度的竞赛积分,并进行院系竞赛排名。
奖励一等奖(1-8名),二等奖(9-16名),三等奖(17-24名)。前24名将获得“中山大学康乐杯”
竞赛委员会
主 任:黎孟枫
副主任:陈望南 范振国 莫 华 黄 毅 李汉荣
周 云 凌春贤
委 员:陈文波 兰 宇 温光浩 漆小平 陈昌龄 吴 丹
彭志刚 王丽霞 邱瑞玲 游展高 各学院副书记
各队领队
办公室:田 青 李朝阳
竞赛组:石 宏 仇亚宾 赵云雷 各项目裁判组 相关学生体育协会
宣传组:蔡珊珊 杨利春
财务组:叶圣钰
场地器材:杨 波 王子恒 郭忠民 曾宪波 黄 荣
保卫组:杨志强 李小兵 龙国强
奖品组:潘小滴 黄瑞金 高润芳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议组:邱瑞玲 各项目裁判组
总裁判长:石 宏(兼)
仲裁长:石 宏(兼)、陈卓源
附录一:
2016中山大学“康乐杯”学生十大体育赛事
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宗旨
丰富在校同学的课外体育活动,培养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和顽强奋斗、勇于拼搏的优良品质,推动我校篮球运动的发展,致力打造一个真正属于篮球热爱者的篮球季,搭建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以促进各学院间的交流和沟通,让每年的篮球季都能顺利进行。
二、比赛时间
(一)每年的四月份第二周开始在各校园进行预赛;
(二)每年的五月份第三周周末,南校园前三名,北校园前两名,东校园前四名,珠海校区前三名,共十二支队伍集中南校园三号篮球场进行决赛,角逐名次(前十二名);;
三、比赛地点:中山大学各校园篮球场;
决 赛:南校园三号篮球场
四、竞赛分组
男子全场比赛、女子全场或半场三人比赛
五、参赛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参赛条件
运动员参赛条件,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留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请带学生证备查);学生组以学院、直属系为单位组队,不得跨单位(预赛不能跨校区)报名;违反者,取消比赛成绩,并取消所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二)报名办法:每队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12名;三人赛报运动员5人;
(三)报名日期
各校区预赛在三月份第三周以前完成报名,具体预赛赛程由各校园篮球协会协助组织进行;各校园获得决赛资格队伍在五月份第二周前上报体育部,并上交参加比赛队员名单;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由各校园预赛决出校园前四名队伍
第二阶段:南校园前三名,北校园前两名,东校园前四名,珠海校园前三名,共十二支队伍集中南校园三号篮球场进行决赛决出前十二名;(如果同一院系队伍在不同校园预赛阶段都获得决赛资格,该院系队只能选出任一校园队伍代表该院系参加决赛,空出名额由被选校园下一名次代表队补上;如果出现同一校园前六名队伍都不能参赛,则由南校园、东校园队伍补上);
2.进入决赛阶段的比赛队伍,同一院系队员不受校园归属限制;
3.第二阶段决赛:参加决赛的十二支队伍,按以下方法分四组落位进行分组循环赛,循环赛各组第一名队伍前四名,第二名队伍决五至八名,第三名队伍决九至十二名;
各校园第一名队伍抽签落入A—D, 第二三名队伍排位落入相应位置,分成四组进行循环赛;如下图(南校和珠海第三名和东校第四名队伍)
A1 A2 A3
B1 B2 B3
C1 C2 C3
D1 D2 C4
比赛时间:小组循环赛
第一轮:周六上午10:00
第二轮:周六下午 14:00
第三轮:周六下午15:30
第四轮:交叉淘汰赛
周日上午9:30 5—8名,9—12名
周日上午10:40 1—4名
第五轮:名次赛
周日下午14:00 5—8名,9—12名
周日下午15:30 1—4名
4.如三人球赛则采用交叉淘汰法,比赛时间12分钟;
第一轮10:30 第二轮10:50 第三轮11:20 名次
A1---D2 A1D2负---B1C2负(E)E负---F负 第七、八名
B1---C2 C1B2负---D1A2负(F) E胜---F胜 第五、六名
C1---B2 A1D2胜---B1C2胜(G)G负---H负 第三、四名
D1---A2 C1B2胜--- D1A2胜(H)G胜---H胜 冠亚军
(二)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竞赛最新规则
(三)比赛用球:男子组: 7号球;女子组: 6号球
七、录取名次、计分办法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录取前十二名。
(二)计分办法:一至十二名分别计65、60、55、50、45、40、35、30、25、20、15、10分,凡参加比赛未进入前十二名的队伍都计2分;
八、仲裁、裁判长
由体育部选派,裁判员和辅助裁判及工作人员由各校区篮球协会选派。
九、赛事保障见赛事总则(赛事保障)。
十、负责人
总负责人、北校园负责人:吴元生(体育部) 13005126651
珠海校区负责人:宋花香(体育部) 13652249888
东校园负责人:王国咏(体育部) 15018798998
南校园负责人:杨利春(体育部) 13802832898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山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附录二:
2016中山大学“康乐杯”学生十大体育赛事
排球分赛区规程(珠海校区)
一、比赛背景及目的:
为了调动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同学对排球运动的积极性,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同学融入集体,建立默契和友谊,中山大学体育部于4月初开始举行四校园排球联赛,珠海校区将选拔男女各三支队伍代表珠海校区参加四校园总决赛。
二、比赛主题:舞动的生命,律动的排球
三、比赛时间:2016年4月16日—5月15日
- 比赛地点:风雨体育馆排球场
五、赛制制度:
本届排球联赛将举办正规赛,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各代表队按照正规的排球比赛规则进行比赛,规则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2013-2016排球竞赛规则》。
六、参赛方法:
(一)以院(系)为单位,正规赛男女分组。
(二)正规赛的每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每队运动员不能多于14人、少于6人。
(三)运动员资格: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入学的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和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
七、报名时间:3月31日电子版报名截止,4月5日纸质版上交并且抽签。
八、竞赛方法
(一)10支队伍抽签分为两个小组A、B。其中,第一第二名种子队分别抽A1和B1,第三第四名种子队抽A2、B2 (种子球队排名分别是由上届回迁杯和五四杯按国际排联积分法则所得。)。小组内单循环对抗,分别取小组的前四名晋级八强,小组最后一名淘汰。
(二)A组前四排名分别为A1、A2、A3、A4,B组类似。A1和B1直接晋级四强,A3对抗B4,A4对抗B3,两场比赛对抗失败者角逐7、8名。A3和B4对抗的胜者与B2争夺四强资格,A4和B3对抗的胜者与A2争夺四强资格,资格落选者角逐5、6名。
(三)四强赛中采用单败淘汰制,胜者进入冠军争霸赛,败者进入季军争霸赛。
(四)比赛规则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2013-2016排球竞赛规则》。
(五)小组赛及八强赛以3局2胜制,每局25分(末局15分)。半决赛和决赛均采取5局3胜制,每局25分(末局15分)。每两局中间休息三分钟。
(六)小组赛阶段每场2:0比分下,胜方累计3分,败方累计0分;2:1比分下,胜方累计2分,败方累计1分;。小组比赛结束,原则上每组比赛积分前四名可晋级决赛圈。若积分相等,则先计算C值(胜局总数/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仍相同,则采用Z值(总得分数/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七)各队必须服从主裁的判决,对于各种问题的裁定,主裁有最高判决权。运动员须尊重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对比赛结果有疑问可向仲裁组申诉。
(八)未报名的选手不能参加比赛,一经发现,违规球队本场得分为零。若出现球队队员扰乱秩序,不尊重参赛人员、工作人员,影响比赛等情况,则该球队该场比赛视为输;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九)对阵双方需提前15分钟进行检录。若比赛有一方自己宣布弃权或超过比赛时间15分钟没有整齐队伍的,均判弃权,对方,2:0赢得本场比赛,比分均为25:0。
(十)赛程安排均由各队伍代表抽签决定,理论上不允许更改,但遇到较特殊的情况(如天气原因)可以由排协和各队伍协商提前一周进行修改。赛程最终修改权交由排球协会。
九、其它相关事项:
(一)违纪行为
1、不服从场上裁判安排等违纪行为,如不服赛场上的正确判罚等。
2、不尊重参赛人员、工作人员等侮辱行为,如喝倒彩等。
3、破坏协会内部稳定与团结等严重行为。
4、破坏场地整洁与环境,如乱扔垃圾、毁坏公物等行为。
(二)院队应注意着装的统一性和比赛的纪律性
(三)如因天气问题导致场地湿滑无法进行比赛,协会提前通知各参赛单位的有关负责人。
(四)观赛观众及场外队员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观赛,观赛过程中要注意文明,禁止有侮辱、诋毁或不文明的言语和行为。
(五)参赛队伍必须准时到场比赛,队伍负责人在比赛前要签到,迟到15分钟以上则判弃权。比赛结束后,双方队员握手,负责人要签字确认赛果并指派一名人员当下一场比赛的司线员。
(六)可以选择性使用护具,如手腕护具、脚腕护具等,各参赛单位自备医疗物品。
十、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仲裁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中山大学体育部和排球协会(珠海校区)选派。
十一、赛程
4月15日
场地基本布置完毕,物品准备齐全
4月16日上午
8点30分-9点
工作人员、比赛人员赛前准备
4月15日
小组赛第一轮比赛
4月16日
小组赛第二轮比赛
4月23日
小组赛第三轮比赛
4月24日
小组赛第四轮比赛
5月7日
八强赛
5月8日
上午七八名争夺赛。下午五六名争夺赛
5月14日
半决赛
5月15日
上午三四名争夺赛,下午冠军争夺赛
5月15日
比赛结束,发奖,照相留念,总结
5月20日前
后续登记,公示,整理数据
十二、计分办法
说明:小组赛阶段每场2:0比分下,胜方累计3分,败方累计0分;2:1比分下,胜方累计2分,败方累计1分。小组赛结束,小组积分前四名晋级八强,并进行排名。积分相等,则先计算C值(胜局总数/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仍相同,则采用Z值(总得分数/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十三、赛事保障见赛事总则(赛事保障)。
十四、珠海校区排球比赛负责人:宋一心(体育部) 13620413719
十五、本比赛规则解释权归中山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附录三:
2016中山大学“康乐杯”学生十大体育赛事
中山大学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3月底,四月初进行各校园分赛区比赛;
2014年4月中旬进行四校园总决赛。
二、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女团体
三、运动员参赛条件
1. 中山大学在校学生(含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2. 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以及由这类院校转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学院的学生、电大、夜大、职工大学、自修大学和进修班、干训班的学生以及在职研究生均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四、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团体赛每个学院(系)可报男、女运动员各3-5人,要求运动员按在队中水平由高至低填报。团体赛报名后不得更改、调整、增加和补充。
(二)单项赛由运动员直接向各校区乒乓球协会报名。
(三)总决赛各赛事的参赛名额由各校区按校区比赛的排名进行分配。
五、竞赛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单项、团体赛均实行每局11分,五局三胜制,分赛区团体决赛、单打四强以后,总决赛团体四强以后、单打八强以后,采用五局三胜制,之前的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
(二)团体赛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决出各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的办法决出1至3名。单打比赛全程采用单淘汰。
(三)团体赛的场次为:男单、女单、混双、女双、男双、女单、男单。
(四)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和国际乒乓球联合会的有关最新规定。
(五)本次赛事对球拍的胶水使用不作限定。
(六)单打比赛按照第六届中山大学乒乓球锦标赛成绩和校区比赛排名为依据确定种子。
六、比赛服装及用球
(一)比赛服装:与乒乓球颜色差异明显即可。
(二)比赛用球:黄色或白色双鱼三星赛璐璐乒乓球
七、录取名次、计分办法与奖励
(一)各项目均按成绩分别录取前八名。
(二)获得总决赛各单项比赛前八名者,分别按9、7、6、5、4、3、2、1分计分;获得总决赛团体前八名队伍,分别按18、14、12、10、8、6、4、2分计分。获得分赛区各单项比赛前四名者,分别按6、4、2、1分计分,获得分赛区团体赛前四名者,分别按12、8、5、3分计分。分数可累加。
(三)对获得团体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奖牌、成绩证书,对获得男女单打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和成绩证书。
(四)奖杯、奖牌、成绩证书由体育部统一制订、颁发。
八、资格审查
(一)为端正赛风,各校区乒乓球协会须对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审查,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发生。
(二)比赛时,运动员凭中山大学学生证、校园卡进行检录,未携带证件者不能参加比赛。
(三)对以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在报名后或比赛前被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和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处以扣除该代表团该组团体总分的处罚。
九、报到时间
运动员、裁判员比赛当日,到比赛场地报名。
十、经费
比赛经费中可以报销的部分,由中山大学体育部负责。
十一、赛事保障见赛事总则(赛事保障)
十二、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
对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员(队)和裁判员进行奖励。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三、仲裁、裁判长以及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辅助裁判及工作人员由各校园选派。
十四、乒乓球项目负责人:明应安(体育部) 13570436959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山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附录四:
2016中山大学“康乐杯”学生十大体育赛事
一、活动性质
在中山大学,羽毛球一直是广受欢迎的体育活动。以往,四个校区都会举办各自校区的羽毛球个人赛、院系赛以提供各校区学生切磋的平台,同时也会在特定的时间举办四校区联合的总决赛以促进各校区羽毛球爱好者的交流。但是,这样的办赛性质也有着较为明显的弊端:所有比赛皆为竞技赛事,而缺少一种普及羽毛球文化以及提高学生参与度的效果。参赛的好手一般较为固定,而这样的赛事也无法收获很好的宣传效果。本次赛事是一个大型的、集竞技比赛与趣味体育为一体的羽毛球活动,包含了以往常规的院系赛和个人赛,也提供了一些趣味赛事供更多羽毛球爱好者进行选择、参与。举办这样的赛事无疑将提高学生对于羽毛球运动的参与、重视程度,也从而使得羽毛球在本次活动中集高水平竞技与普及性项目于一体。
二、活动规模
本次赛事各子活动预计参加规模如下:
(一)四校院系赛:为各学院的院队参加的比赛,预计参赛人次约为400;
(二)四校个人赛:为各校园个人赛单项前8名以及研究生参加的总决赛,预计参赛人次约为150;
(三)趣味项目:为所有学生均可参与的活动,预计参加人次为100。
(二)比赛地点:中山大学东校区体育馆
(三)比赛内容:院系赛、个人赛、趣味项目
四、参赛选手(单位)资格:
(一)院系赛:中山大学所有院系羽毛球队,其中参赛队员必须为中山大学在读本科生。
(二)为保证公平性,八年制本科生只允许大一至大五的学生参加比赛)。
(三)个人赛:中山大学各校区个人赛单项前8名、中山大学研究生。
(四)趣味项目:所有中山大学在校学生
五、比赛赛制:
(一)院系赛
1、小组赛分8个小组,分组结果由抽签决定;采取循环赛制,每次对阵必须赛满五场;小组赛取得头两名的院队进入淘汰赛;以国际羽联最新21分制为参照,仅将每局比分改为15分,14分平时先领先两分一方胜,19分平时先取第20分一方胜。
2、淘汰赛采用交叉对阵,每次对阵中先胜三场一方晋级,剩余比赛不予进行;以国际羽联最新21分制为准。
(二)个人赛
1、比赛全部为淘汰赛;
2、32进16采用一局21分制,16进8采用三局15分制,8进4、半决赛、三四名决赛及决赛采用三局21分制。
六、比赛规则: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制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七、比赛流程:
(一)5月6日(周五)
(二)5月7日(周六)
(三)5月8日(周日)
八、奖励计分规则:
个人赛:比赛奖励前12名,分别计14、12、11、10、9、8、7、6、5、4、3、2分;
团体赛:比赛奖励前12名,分别计28、24、22、20、18、16、14、12、10、8、6、4分。
九、赛事保障见赛事总则(赛事保障)。
十、羽毛球比赛负责人:李寅(体育部)13924155533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山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附录五:
2016中山大学“康乐杯”学生品牌体育赛事
中山大学院系龙舟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
2016年5月14日 9:00
若出现极端天气则改为5月15日或21日
- 地点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东校园谷河水域
三、竞赛项目
小龙舟女子200米直道竞速
小龙舟男子200米直道竞速
四、参加办法
1、以院系为单位组队报名(国防生除外);
2、每队的领队为本队安全责任人,负责全队的安全工作;
3、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医学运动禁忌症,且能游200米以上;
4、比赛、训练期间各参赛队伍的安全责任,由参赛队伍自行承担;
5、校龙舟队提供舵手,并负责为每支队伍提供2次训练的技术指导;比赛时主办方提供舵手。
6、参赛人员统一着装,班服或院服均可。
五、竞赛办法
1、采用两航道竞赛方法;
2、必须采用坐姿;
3、采用一轮预决赛制度,按照成绩进行排序,决定名次;
4、比赛顺序,赛前组委会时,由各代表队代表抽签决定;
5、特殊规定:
A.同一项目各队参赛舟数,上限为3条;
B.同一项目多舟参赛的队伍,在计算团体总分时,以成绩最佳的为准,不累计累加;
C.参赛舟数不足20支的项目,采用2轮成绩相加排序的竞赛方式;参赛舟数超过20支的项目,采用预决赛赛制;
D.参赛舟数不足4支的项目,则自动调整为展示活动;
E.本次比赛,不接受多院系联合组队等参赛方式。
六、器材规定
比赛龙舟、用桨及救生衣由大会统一提供。
七、奖励
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和奖状。
龙舟赛单项“阳光体育”积分奖励:32、28、26、24、22、20、18、16计分;凡参赛未获奖院系计2分。
凡参赛未获奖院系计2分。
八、经费
参赛的队伍经费自理,大会竞赛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
九、报名、签到及领队会议时间
1、报名:各队报名回执(电子版)于2016年4月15号前发到邮箱:1536245403@qq.com。2016年4月30号前必须提交报名表(电子版,含参赛队员名单)到邮箱:1536245403@qq.com,上交后不得更改(联系人:郑同学)。
2、领队会议:2016年5月9日(星期一)晚上19:00,在东校区体育馆会议室举行。解释比赛规程、开幕式及各项比赛有关事宜,务请准时到会。因缺席会议造成报名及比赛失误,大会不再作任何受理。
3、签到:各队于2016年5月14号8:00前到达传播与设计学院广场完成签到。
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一、相关规定
1、本次活动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龙舟竞赛规则》(除特定办法外)。
2、赛事保障见策划方案“赛事保障”。
3、为确保本届龙舟赛安全、顺利、圆满,参赛单位在比赛或训练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服从舵手指令和权威。
二、注意事项
1、竞赛签到处:传播与设计学院广场
2、成绩公布:传播与设计学院广场
3、本次龙舟竞赛起点5分钟召集
起航信号为一声响亮的汽笛(或哨)声
抢航召回信号为连续、短促的汽笛(或哨)声
4、每队指派一名穿着本队参赛队服的代表领奖席协助颁奖
三、安全工作
1.所有参赛队伍必须在比赛当天交纳所有队员都签过名的安全责任书。必须做好各项安全措施,为本队队员购买保险。制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方案。龙舟队的领队即安全责任人要做好本队的安全教育工作,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在竞赛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如天气突变),应听从大会指挥,镇定、有序、灵活地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3.各参赛队必须做好本队的纪律教育工作。服从大会统一安排,听从指挥;造成事故或因此延误比赛者,将被警告、处罚直至取消比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2016年比赛将邀请华中科技大学龙舟队友谊参赛。
五、龙舟比赛负责人:赵云雷(体育部) 13570927975
六、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山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附:中山大学龙舟赛报名表
中山大学龙舟赛报名表
队伍名称: 学院签章:
领 队: 联系方式:
教 练: 联系方式:
运动员:
序号
姓名
学号
鼓手
桨手
替补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填表说明:1.在“鼓手、桨手、替补”选项处打“Ö ”;
2.备注处标注处“队长”。
中山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