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为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程,体育课成绩合格是本科毕业的必要条件。请同学们上网直接查询自己上学期或之前各学期的体育成绩,如有缓考或不及格者,应及时按本通知指引,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校园卡(或学生证)两证,按时参加体育补考。具体补考指引如下: (一)因身体素质考核(中长跑)缓考或成绩不及格、因所选运动专项缓考、或因所选运动专项考试不及格者,请在开学前5周内,联系原任课专项教师并完成各项补考和缓考,逾期不再受理,后果自负。任课教师在开学第6周内提交补考成绩,逾期概不受理。因受天气影响,游泳补缓考可推迟至2016年6月12日前(第16周结束前)完成并提交成绩。 (二)如因缺少课外体育锻炼积分而导致不及格者,不得参加补考,须在第三学年第二学期至第四学年第二学期,向各校区体育部办公室申请领取课外体育积分卡,通过参加当学期的课外体育活动和身体素质考核等途径,重新获取课外体育积分,并将积分卡交原任课教师登记成绩。 (三)因身体素质考核、运动专项考核、平时课堂表现、理论笔试、缺失课外体育锻炼积分等多重原因导致学期体育总评不及格(补考专项或长跑仍不能及格者)、学期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作弊者不得参加补考,均须重修一学期体育课;凡重修者须在开学前2周内于各校区体育部办公室提交重修申请,经体育部批准后方可重修。(注:作弊者须在接受学校纪律处分后,表现良好,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系)和体育部批准后方可参加重修。) 特别提示:重修申请在开学前2周内提交,自第3周起,体育部不再接受重修申请。 (四)强烈建议同学们在大四第二学期前完成所有体育课程的补考、缓考或重修。如大四第三学期补考或重修仍不及格者,将因无机会补考,进而影响毕业,后果自负。 (五)如学生未按时完成补缓考者,后果自负,本学期体育部将不再安排补缓考。 (六)请各院系教务负责人及时通知本院系学生按规定参加体育补缓考。
体育部 二0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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