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
为建设阳光、健康的校园体育文化,加强各校区院系的交流,使更多的学生参与课外体育活动和竞赛,更好地改善我校学生体质和精神面貌,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根据《中山大学“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我校体育部牵头,联合党委学生工作部、宣传部、校团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中山大学“康乐杯”学生十大体育赛事及两大品牌体育赛事实施方案》,定于2016年12月上旬举办中山大学2016年“康乐杯”学生十大体育赛事之健美操啦啦操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公布如下,请各学院、直属系按照规程要求报名参赛。
体育部
2016年10月18日
中山大学2016年 “康乐杯”学生十大
体育赛事之健美操啦啦操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山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中山大学体育部、党委学生工作部
三、参赛单位
中山大学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自愿组队。同一队的运动员可以来自同一学院,也可以来自不同学院;同一学院可组成或与其他学院联合组成多支队伍参赛。
四、比赛时间、地点
大赛定于2016年12月3日(星期六)14:00在中山大学广州东校园体育馆举行。
五、报到及联席会议
(一)请各参赛队伍、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于12月3日12:30至13:00在中山大学广州东园区体育馆一楼大厅报到,联系人:孙国栋,联系电话:18677779144.
(二)12月3日13:00在中山大学广州东校园体育馆一楼会议室召开裁判长、领队联席会议。
(三)比赛将于14:00正式开始
六、竞赛项目
1.健美操(参赛人数6-16人)
(1)徒手健身操自选动作
(2)轻器械健身操自选动作
(3)全国全民健身操等级推广规定动作1-6级
(4)校园青春健身操
①健身操基础套路青春魅力
②健身操提高套路创造奇迹
2.啦啦操(参赛人数6-24人)
(1)自选花球舞蹈啦啦操(不分级别)
(2)自选爵士舞蹈啦啦操
(3)校园青春健身操啦啦操基础套路神采飞扬
(4)校园青春健身操啦啦操提高套路活力无限
(5)街舞啦啦操
①自选套路小集体(3-6人):综合风格齐舞(风格不限)、Breaking齐舞。
②自选套路大集体(7-16人):综合风格齐舞(风格不限)、Breaking齐舞。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
1.运动员必须是我校在籍学生。
2.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3.比赛时须提供学生证。
八、竞赛办法及相关规定
1、有氧健身操自选动作(时间2分±10秒),采用《2013年全民健身操(舞)评分指南》修订本。(人数8-12人,男女不限)
2、校园青春健身操采用《校园青春健身操比赛评分标准》。(人数8-12人,男女不限)
3、啦啦操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全国啦啦操竞赛规则。花球自选啦啦操的时间为2分至2分30秒。
4 、比赛音乐
(1) 自选套路的音乐速度:每10秒钟22拍-26拍。
(2)规定套路开始和结束2×8拍可以自编动作和造型,动作的顺序不得改变;成套动作允许有2×8拍的音乐前奏,在成套动作结束时音乐应同时停止。
(3)各运动队在报到时上交参赛音乐(CD或电子文件),并注明参赛单位、项目、姓名,各参赛队请于11月30日17:00前将参赛音乐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929059273@qq.com 邮件命名:“中山大学**校区**参赛队音乐”,联系人:孙国栋,电话:18677779144。
5、报名办法:各参赛队请于11月23日17:00前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929059273@qq.com 邮件命名:“中山大学**校区健美操比赛报名表”。
联系人:孙国栋,电话:18677779144
刘奕馨,电话:18819252776
6、更换运动员
如有特殊情况须更换运动员时,需持有效证明,经组委会批准方可。
7、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12×12平方米的地板,标记带为5厘米的红色或黑色带,标记带是场地的一部分。
8、服装、道具
(1)比赛服装:服装整体紧身为主,材质和款式不限,但必须适宜运动,运动员可穿短裤或长裤,连体式或分体式,服装上可有简单修饰,但不允许使用悬挂饰物,禁止佩戴饰物(含手饰、手表等);禁止穿描绘战争、暴力、宗教信仰和性爱为主题的服装,运动员必须穿白色运动鞋和运动袜,化妆应适度。
(2)比赛道具:使用道具必须大小、重量适宜、安全性好。
9、比赛出场顺序与比赛程序
比赛只进行一轮比赛(决赛),各单项出场顺序赛前由大会统一抽签决定,抽签在截止报名后一周内完成。
10、特殊规则
(1) 成套动作队形不得少于5次,成套动作中至少出现两次运动员之间的交流配合动作,成套动作至少出现一次流动队形和两次空间变化。
(2)托举动作时不准出现违例动作,托举数量不得多于两次(包括开始和结束)。
(3)每支参赛队伍每个人可同时报名参加两个项目,最多不能多于三个项目。
九、奖励办法
1、健美操和啦啦操分别奖励前八名的参赛队伍。
获奖队伍将取得相应的积分计入“2016年中山大学‘康乐杯’学生十大体育赛事”各学院总积分(一至八名的积分分别为16、14、13、12、11、10、9、8)。如果同一学院有多支队伍获奖,则积分相加,如果同一只队伍由多个学院的运动员组成,则获得的积分按照队员人数的比例,计入相应学院积分。
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当学期课外体育活动积分计9分,获得四到八名的运动员当学期课外体育活动积分计8分,同时颁发“中山大学运动之星”证书;参赛但未获奖的运动员当学期课外体育活动积分计5分,并获得“中山大学健康之星”证书,以此鼓励。
2、每支代表队将选出2名“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证书;
3、最佳表演奖一名
4、最佳服装奖一名
5、最佳音乐奖一名
6、最具人气奖一名
7、团体奖冠军一名
十、裁判员:裁判员由大会统一聘请。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部。
体育部
2016年9月30日